双收入悖论:当平等滋生不平等 一个家庭,像任何经济单位一样,必须达到市场清算收入,这是在社会成本结构中维持自身所需的基线水平。对于单收入家庭,这一清算水平完全由一个人承担。但当两份收入汇聚时,这一门槛在两人之间被规范化。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每个人所需的收入贡献实际上减半。 这种双收入结构允许优化。一个伴侣可以用所谓的“票息收入”来支撑家庭,这是一种稳定、可预测的薪水,旨在可靠地满足家庭的资金需求。可以把它看作是投资组合中的债券配置:稳定、可靠、足够。 然而,另一个伴侣现在可以追求所谓的“凸性收入”。这更具风险,较不确定,但具有不对称回报的潜力。因为家庭资产负债表的“票息”一侧已经得到保障,家庭可以承受波动性。从长远来看,凸性收入往往具有正的预期价值:一次突破、晋升或创业成功可以带来与初始贡献极不成比例的回报。 这里隐藏着一个被低估的不平等引擎。双收入家庭不仅仅是赚得更多,而是双收入家庭可以在稳定性和凸性之间进行战略性分配。这种结构性优势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复合。讽刺的是,美国税法实际上偏向单收入家庭,并惩罚双收入家庭,扩大了差距:那些最有能力优化凸性的家庭也被政策推向更大的优势。 环顾四周,你会看到这种模式:一位医生嫁给对冲基金创始人。一位律师嫁给演员。一位教师嫁给科技企业家。这些不是巧合;它们是优化的家庭结果,其中一份收入保障基础,另一份则追求上行。 悖论在于,社会既希望实现性别平等,又希望经济公平,但系统却推动家庭以扩大不平等的方式进行优化。女性大规模进入劳动力市场本应平衡竞争环境,但在实践中,它往往加速了一个伴侣获得“票息收入”,而另一个伴侣最大化“凸性收入”的动态。如果我们认真对待性别平等,就必须重新思考税收政策、工作场所结构和社会期望如何奖励或惩罚不同的家庭配置——否则,个体层面的平等将继续在家庭层面产生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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