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這裡是我得到的主要要點。 首先,這項法案仍然缺少很多內容。對於倫理問題(這將成為人們的一大障礙)完全沒有任何規定,也沒有關於委員會的法定人數要求。民主黨不會簽署一項不保證某些民主黨委員能夠幫助實施這項法案的法案,他們也不應該簽署。 其次,這項法案的主要問題基本上可以在五個部分中找到:102部分關於代幣分類,104部分關於共同控制,301部分關於DeFi的定義,307部分關於自我托管錢包(在604中也有),然後是505部分關於代幣化。如果我作為創始人只能閱讀法案的幾個部分,我會閱讀這些部分,特別是102和104,除非你正在積極開發DeFi協議。 第三,民主黨在這裡基本上主導了局面。這項法案老實說是你可以看到哈里斯政府提出的那種東西。它絕對比CLARITY更嚴格且對SEC更友好,我認為這反映了參議院比眾議院更傳統的程度。 第四,我認為在啟動定義上無法在第一天去中心化的DeFi協議時,將會有真正的問題(沒有完美的誕生)。可能需要某種過渡過程,因為整體寫作中,即使是對開發者的一些保護也可能不適用於當前存在的關鍵DeFi協議。我認為這是法案的一個焦點。 最後,這項法案中有大量的規則制定。出色的@mparker5102為我估算這項法案中需要45項規則制定(還記得,我們仍然有CFTC的伴隨法案)。如果這項法案通過,實施這項法案的過程不僅會持續到這一總統任期,還可能會持續到下一個任期。根據我的經驗,Dodd-Frank至今仍未完成,而大多數非CFTC的規則是在2013年至2018年之間完成的,距離通過法案後的3到8年。 但這假設我們通過一項法案,這仍有待觀察。我會在星期四觀察是否會有兩黨合作的過程,或者事情會崩潰。但我從未見過一項重大法案在成為法律之前不死幾次,所以希望永遠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