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在 @jito_labs 和 @jito_sol 有一兩個朋友,考慮到監管環境的積極變化,我們集思廣益,為這個話題做出一點小貢獻。 首先,大多數人可能並不知道 @SECGov 在主席 Atkins 的領導下(以及像專員 @HesterPeirce 這樣的堅定支持者在他回來之前保持著光明)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發生了多大的變化。SEC 已經重新聚焦於在前任 Gensler 政權下失去的東西:良好的規則導致良好的消費者保護。 所以讓我們談談 ETF(或者 ETP,如果你想要技術性一點,因為人群中有一些律師):它們只是包裝。這是一個盒子,盒子裡是人們想要投資的東西。ETF 被用於很多東西:債券、黃金、股票、比特幣。現在,為了進一步實現讓普通美國投資者能夠接觸到具有所有證券法保護的資產的使命,SEC 已經制定了加密 ETF 的標準。 首先:幹得好。這是金融監管機構的使命,看到當前的 SEC 在執行這一使命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其次:這引發了許多有趣的下游問題。其中一個大問題是如何處理質押。選擇有很多!你可以選擇不進行質押(簡單,但也意味著你每年會失去一些回報的百分比)。你可以直接質押。你可以通過服務質押。或者你可以使用流動質押代幣。 對我來說,作為一個曾經運營過註冊產品的人,真正的問題是「這些東西是如何運作的,它們是什麼」,或者更簡單地說,「SOL、質押的 SOL 和 SOL 的流動質押代幣之間有功能上的區別嗎」,我的回答是「我是一名學者,這是一個可知的問題!」 答案是這篇論文,顯示(正確構建的)LST 可能實際上為 ETF(或 ETP,律師們請坐下)投資者帶來兩全其美的好處,但至少,它們都是可行且等效的選擇。 我們希望你喜歡它。 @RebeccaRettig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