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昨天采取了重大举措,限制在美国销售外国制造的无人机。这是FCC首次发布基于类别的法规,阻止整个产品类别的销售(而不仅仅是来自指定公司的产品)。该法规有三个主要内容: 1️⃣ 禁止销售任何在美国以外制造的新型号无人机; 2️⃣ 禁止销售任何包含在美国以外制造的关键组件的新型号无人机; 3️⃣ 禁止在美国销售所有新的DJI或Autel产品(不限于无人机),无论它们的制造地点或包含的组件。 该法规对现有产品的销售没有影响。它确实允许国土安全部(DoW/DHS)在必要时为新型号发放豁免——这对于某些盟友公司/国家是必要的,但如果以聪明的方式实施,应该是可管理的。 这一举措发出了明确的信号:美国必须拥有一个安全且有韧性的无人机供应链——这意味着既要阻止不安全/不可信无人机的进口,又要激励在美国生产安全产品。FCC的法规同时实现了这两点,是技术保护措施如何同时保护国家安全和促进再工业化的一个创造性例子。我们需要更多这样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