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是我听到的BPI最愚蠢的事情之一。我同意BPI的很多观点,也有很多我不同意的,但我很少觉得他们不合逻辑。考虑到网络安全风险的重大性以及与供应商共享数据所固有的风险,这是BPI一个真正愚蠢的评论。 如果他们认为监管机构不应该关注这个,就直说。但把那些不算“重大财务风险”的事情称为愚蠢,正如我现在说了两次的那样,真是愚蠢。 我提到过我觉得这些评论很愚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