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國家機構的存在意義何在,如果如此大規模的詐騙行為可以在沒有任何檢查的情況下發生? 監督委員會、FBI 和 DOJ 的存在意義何在,如果每次詐騙被揭露多年來,卻沒有人入獄? 我們為什麼要繳稅來資助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