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澄清,我從來不想創辦律師事務所。我這麼做是因為我相信這是必要的存在。 我非常尊重我的大型律所同事,並且每天都與他們合作。 但早期階段的公司需要一個可信的替代方案,而不是支付每小時 1,300 美元的初級工作費用。 這是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