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應該特赦所有非法移民。 我們在 1986 年為 3 萬人做到了這一點。 現在我們遇到了更糟糕的混亂。因為威懾力沒有建立——沒有劃清界限。 我們應該考慮特赦某些人,例如撫養公民孩子的孩子/非法移民。 但不是全部。